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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庆祥街19号 电话:0531-12388
举报中心接访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 11:30, 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1:00 - 4:30。
信访举报工作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上举报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民主监督,维护党纪、政纪,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来源的主要渠道。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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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 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信访条例
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处理 集体上访的暂行办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编 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编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编 分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附则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被检举、控告人的权利有哪些?应履行哪些义务?
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有哪些?应履行哪些义务?
为什么说举报人有举证的义务?
如何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与控告?
如何写申诉信?
如何理解依法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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